在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中,市应急管理部门发挥了哪些作用?

03-28 15:05  

2021年3月1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在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中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履行市安防委统筹协调职责。去年以来,市安防委召开5次全会,下达4次督办函,每月督办市燃气专委会、市燃气办及相关行业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

二是履行应急部门综合管理职责。我局按照市领导及安防委要求,3次到区、乡镇和燃气经营单位督查城镇燃气行业城市运行“筑基强安”专项行动,累计抽查燃气经营单位、使用场所46家次,将发现的70余处问题隐患及时移交属地相关部门。

三是积极参与燃气整顿专项行动。根据《鄂州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违规充装、储存、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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