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 ​快速处置一起欺诈骗保案件

06-18 10:41  

近日,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部门联动,快速处置一起欺诈骗保案件,追回医保资金和惠民保赔款20万余元。

3月26日,谢某家属到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报案,称谢某于2024年4月24日15时许在咸宁骑摩托车不慎摔伤,摔伤后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几天后,谢某委托当时帮其办理保险的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送往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要求人保公司根据惠民保保险责任进行审核赔偿。

该公司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调查。根据客户提供医疗资料以及描述情况,结合客户已在医保进行报销的情形,人保公司通过鄂州惠民保赔付该客户95235.09元。

5月初,该公司对历史大额赔偿案件进行回溯检查,拟回访该案件当事人谢某,但谢某以保险已赔偿为由拒绝见面。随即理赔人员走访谢某所在村委会,对谢某情况进行调查。据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谢某2024年在咸宁某工程公司打工时受伤,2025年年初回村,回村后一直在家休养,具体受伤原因及时间村委会并不了解。

理赔人员发现调查结果与谢某描述的情况存在出入,判断客户存在欺诈骗保行为可能性。经电访某工程公司得知,谢某于去年4月24日在工作期间受伤,该工程公司已于今年1月21日将全部赔偿金支付给谢某。此赔偿金额已包含了全部治疗费用,故后续医保报销及惠民保理赔款属于重复索赔,基本锁定客户欺诈骗保的事实。

因谢某索赔的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也由人保公司经办,该公司理赔中心与社保部去谢某家走访调查。在事实面前,谢某承认骗保属实,并同意退回惠民保赔偿款95235.09元,医保基金109280.14。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合计追回204515.23元。

目前,人保财险鄂州市分公司已联系鄂州公安部门,此起骗保事件尚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公众,保险理赔一定依法依规,才能保障保险权益。骗保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将根据骗保数额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通讯员: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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