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题238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0人。
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一时间对标工作要求,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重点任务清单,明晰责任。建立周汇总、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督办、上门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推动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组织6家职能部门,通过报纸、网络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并督促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作短视频、印发公告、设立举报信箱、“码”上监督等,延伸宣传“覆盖面”,广泛发动群众、收集问题。
二是聚焦问题抓整治。为有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我们统筹多种监督力量,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市区乡(镇街)一体,室组地联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监督检查5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00余个。同时,督促牵头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执法检查,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200余个,整改问题近2000个。
三是以案促改促治抓整治。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期,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坚持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相贯通,针对发现的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和完善制度50项,以监督推动治理,用成效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