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作出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以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和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大型商超、农批(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车站等为重点检查场所,以网络食品经营等为重点业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时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组织开展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做好食品隐患排查工作。
依法从严查处制假售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聚焦车站、机场、码头、宾馆、商超、游乐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户外运行的起重机械和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行动,严肃查处燃气充装单位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假冒伪劣“问题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规范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燃气具、烟花爆竹等重点产品以及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群众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后处理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督促企业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加强粮、油、肉、禽、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商业混淆、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市场促销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
围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美容、“长江禁渔”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强化对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加油站燃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严厉打击缺秤少量、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12315值守制度,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中秋、国庆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三三制”执勤和外出报备等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好市场安全检查、人员备勤和应急处置工作。
广大市民和来鄂游客在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价格欺诈、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线索或产生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12315平台”等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核实、立即查处、及时反馈,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