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让虚假违法广告失去立锥之地

12-17 11:11  

吕晴

12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商标广告协会联合开展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倡议活动,来自14家广告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户外广告传媒公司的60多名广告从业人员,积极签名,争当“守坝人”(《鄂州日报》12月15日2版)。消息一出,许多市民拍手叫好。

对于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可谓是深恶痛绝。12月初,一则我市某广场项目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最后”“最高”“投资”等违禁词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在评论区,网友们纷纷表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罚就对了。”家住杨叶镇的项爹爹透露,在家看某杂志时看到了“北京某中医研究院”的广告宣传,被广告承诺的神奇效果“三个月可根治糖尿病”的信息吸引,便联系了对方,结果被一诈骗团伙骗去万余元。一些商家为了营销,变着花样在广告上变“魔术”,让消费者防不甚防,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不利于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重典治乱,猛药去疴。近年来,我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贯彻实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市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然而,虚假违法广告容易陷入“发如韭,剪复生”的怪圈,屡禁不止。对此,我们既应看到监管部门不缺治理决心和手段,也应意识到虚假违法广告具有反复性、顽固性等特质。在这种背景下,强化创新、提高监管效能,应该成为监管部门的主动选择;整合力量、重拳出击,应该成为监管部门的必要手段。为此,不妨利用新技术,构建起广告监管监测系统及覆盖整个线上、线下的监测网,更精准、快速地发现虚假广告,进而从严从重查处,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对一些屡教不改的企业,不妨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对其进行公示,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威慑。

对商家而言,诚信是无形的资产,也是最为宝贵的资产。再深的营销套路,再纷繁复杂的促销策略,消费者也能发现纰漏。这警示商家,不要把心思都用在设计“套路”上,因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而透支消费者的信任,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自身的声誉和长远的利益。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做好广告内容把关,强化社会责任和担当,才能在市场环境中行稳致远。

作为消费者,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广告信息时,要多些思想警惕、少些盲目冲动,向权威求论证、向科学要答案,共同消除滋生虚假违法广告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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